晚报讯(记者 林双辉 通讯员 黄莤如 苏圣彬)日前,涵江区法院就林某涉嫌犯滥伐林木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召开庭前会议,该案是莆田市首例检察机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案件。此次庭前会议由涵江法院何文珍院长主持,生态环境审判庭庭长林艳红、审判员蔡林莉以及涵江区检察院专委张金柏、检察官卢晓玲出席该会议。 2017年9月初,被告人林某在未向林业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雇佣民工多次到涵江区大洋乡莲峰村天堂院圳顶(属莆田老鹰尖省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内)砍伐林木,造成经济损失价值人民币22918.6元。2018年10月,涵江区检察院以被告人林某的行为构成滥伐林木罪为由向涵江法院提起刑事公诉及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庭前会议中,承办法官重点围绕案件证据展示以及控辩双方争议焦点等实体问题以及管辖权、回避、非法证据排除等程序性问题,组织控辩双方交换意见,并达成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部分的初步调解意见,会议就双方没有争议的证据达成一致的意见,将在庭审过程中予以概括出示并精简辩论环节,把更多的精力和时间用于案件争议焦点进行调查和辩论,更好地推进庭审过程有序高效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