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初期,国家财政捉襟见肘,政府千方百计地开源节流。与之相伴,银行储蓄也诞生了一些富有时代印记的服务品种。
第一,“折实储蓄”
存款或认购时,本金折算成几个单位;取款时,按存款的单位数及每日调整的单位付给本金和利息,以保证存款不受物价影响而缩水。这也就意味着,手中的钞票在存款这天能买多少东西,到取款那天还能保证买到那么多的东西。物价上涨形成的币值差额,则由国家银行予以补贴。 中国人民银行开办“折实储蓄”后,各地纷纷推行这一特殊的保值业务。当时,陈毅与其他领导同志研究决定,亦决定在包括上海在内的华东37个城市开办“折实储蓄”业务,得以吸收社会上的大量存款,逐步打消了人们持币抢购的恐慌心态。仅在上海,“折实储蓄”吸收的存款,从1949年11月10日的73万元就增加至11月底的400万元。
第二,“爱国储蓄”
当年的媒体,以朴实的话语对民众循循善诱:“祖国今年开始了大规模的经济建设,广大劳动人民一方面应该贡献出自己的力量,参加生产建设,为国家工业化而努力,一方面亦应该积极参加爱国储蓄,替国家积累一些资金,运用于生产建设事业。这样不仅符合国家的利益,符合整个工人阶级的利益,同时也符合个人的利益。” 同时,银行走街串巷宣传“爱国储蓄”的意义,讲解储蓄章程和办法;组织流动服务组深入政府、企业,实行连带上班制,方便储户存取款;降低存款起点,发行爱国有奖定期储蓄存单、货币定额储蓄存单。
第三,“售粮储蓄”
第一个“五年计划”开始之际,对商品粮的需求日趋增大。1953年6月,粮食部在给中央的报告中陈述,1952年7月1日至1953年6月30日粮食年度内,共征收粮食274亿公斤,支出294亿公斤。有的城市粮食供应告急,个别地方甚至出现粮农待价而沽、私商抢购囤积粮食的现象。 民以食为天。为解决粮食供求问题,方方面面没少动脑筋。中国人民银行为配合国家对主要农产品的统购统销、帮助农民积累来年的生产资金,于1953年秋下发《关于在农村积极开展售粮优待储蓄的指示》的文件。各地在秋季征粮工作中,以优厚利息开展“农村优待售粮定期定额储蓄”。所谓优待售粮储蓄存单,概括起来有几个特点:一是对象明确,“限于向国家出售粮食、棉花及油料作物的农民存储”。二是存单面额小、期限短。按有关文件规定,优待售粮储蓄存单的面额为旧币1、3、5、10万元四种,存单期限为1至6个月,任由农民选择。三是利率优厚,如存期1至2月的利率为月息1分,高于同档次一般储蓄利率2.5厘,且免纳利息所得税。 不过,“售粮储蓄”来也匆匆、去也匆匆,仅在1953年和1954年推出过两期。后来,由于信用合作化运动迅速发展,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1955年起停办此项储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