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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三季度我市农村居民人均生活用品及服务支出648元
【发布日期:2018-12-03】 【来源:本站】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卓志洪)品质消费的观念日益深入人心,对优质商品的青睐,推动了农村居民生活用品及服务的消费支出。
  据莆田调查队调查,今年前三季度,我市农村居民人均生活用品及服务支出648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4.5%,占生活消费支出的6.0%,在家具及室内装饰品、家用电器、个人用品、家庭服务消费上分别增长88.5%、25.8%、5.7%、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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