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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蕴含美丽 蓝色映衬幸福
涵江区首例生态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作出判决
【发布日期:2018-12-27】 【来源:本站】 【阅读:次】【作者:】

(犯罪嫌疑人滥伐林木现场)


  晚报讯(记者 卓志洪)近日,涵江区人民法院当庭宣判,判决被告人林某犯滥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原来,2017年9月初,被告人林某在未向林业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雇佣民工多次到涵江区大洋乡莲峰村天堂院圳顶(属莆田老鹰尖省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内)砍伐林地13.2亩,砍伐青岗栎、木荷、马尾松、杉木等树种206株,造成经济损失22918.6元。经鉴定,13.2亩林地被砍伐后,短期内会影响保护区林地的整体林相及其涵养水源、固碳释氧、积累营养物、净化大气环境等生态功能,生态服务功能损失费用共计82369.37元。林某涉嫌滥伐林木罪。
  被砍伐林木处于涵江区老鹰尖省级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域,该区域主要保护对象为南亚热带北缘常绿阔叶林森林系统、珍稀野生动植物及重要水源地,属森林生态系统类型自然保护区,根据现场勘查情况结合森林生态系统结构功能,从林木被砍伐至生态功能修复预计需要12年。因此,被告人林某应承担生态环境赔偿责任。
  林某涉嫌滥伐林木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公开开庭审理,该案是涵江区首例生态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庭上,公诉人、公益诉讼起诉人分别宣读了起诉书,并向法庭提交了大量证据,以证明刑事案件指控的犯罪事实和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主张的环境侵权事实、损害赔偿请求。经调解协议,林某自愿承担因滥伐林木造成的后果,同意缴纳生态服务功能损失费82369.37元。
  每一颗树,每一滴水,都是我们的珍宝。今年,我市被评为“国家森林城市”,全市森林面积达到231200公顷,森林覆盖率达60.05%,森林蓄积量达1098万立方米,这不是一个简单的称号,靠的是每个市民的共同守护。青山蕴含美丽,蓝色映衬幸福,请让大家“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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