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前夕,仙游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办法》,将科技特派员工作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组建一支科技特派员队伍推进绿色发展,推动农村科技创业和精准扶贫,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 《办法》提出,至2020年,全县分三年实现科技特派员服务范围覆盖全县村(居)和优势产业、主导产业、特色产业(2018年完成目标的50%,2019年完成80%,2020年完成100%),建立健全科技特派员制度体系,辐射带动全县农民依靠科技增收致富、企业依靠科技增产增效。 为此,该县创新选派机制,拓宽选派渠道,做到精准选派。该县农业、工信等县直部门及企事业单位应向科技行政部门推荐科技特派员选派人选,同时鼓励各乡镇、街道立足当地产业特色和企业技术需求,积极与县内外专家对接,推荐为服务本县的科技特派员人选,且所鳞选的科技特派员凡符合要求的一律不限来源(县内外高校职校、科研院所、企业均可)、不限服务领域,并坚持“双向选择”原则进行组织选派,由科技与农业部门联合下文认定。即先由科技特派员选择创业乡镇、街道、村(企业、产业)和创业项目,乡镇、街道、村(企业、产业)选择科技特派员,实现乡镇、街道、村(企业、产业)和科技特派员之间互相认同,科技特派员以技术、资金、物质入股的方式协作创业;科技特派员确定选派后,由接收单位、派出单位、科技特派员共同签订协议,明确权利与义务。 《办法》明确要求,科技特派员每年认定一次,可连选连任,但科技特派员原则上需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以上学历),并有相关科技成果和科技服务经验的人员。同时,鼓励和支持目前已经有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并取得成效的县直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可以直接向科技行政部门推荐科技特派员选派人选,特派员人选形式可以是法人科技特派员、团队科技特派员或个人科技特派员。 《办法》提出,对科技特派员在完善保障、鼓励创新创业、提供资金支持、开展项目扶持、助力精准扶贫等方面进行政策支持。对到农村开展技术公益服务及创业的科技特派员,在5年时间内保留其人事关系,保留原聘专业技术职务,工龄连续计算,并与原单位其他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定、岗位等级晋升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权利,其工作业绩纳入科技人员考核体系,作为其评聘和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重要依据,期满后可以根据本人意愿选择辞职创业或回原单位工作;鼓励科技特派员以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入股企业,大力推广全县急需的优良品种和先进适用农业技术,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农业服务业、农村电子商务、互联网+,因地制宣发展观光农业、乡村旅游等产业,以取得合法收益;县级科技特派员由县财政每人每年给予一定数量的工作经费,且县科技局每年选派一批工作业绩优秀、科技帮扶成效明显的科技特派员推荐为省、市级科技特派员;对科技特派员创办(领办)或入股(参股)的企业以及科技特派员团队申报各类创业和服务项目,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支持、优先推荐,鼓励科技特派员围绕仙游现代农业发展、新农村建设和企业创新需求开展创业和服务,其创建的科技特派员创业示范基地、科技合作社,经县科技、财政部门认定后,分别给予一定的项目经费资助;在创业式扶贫和智力扶贫上,鼓励科技特派员带技术带项目进驻贫困村,以技术入股等形式领办或创办经济实体,与农户、村办企业、种养基地等结对帮扶,积极引导科技特派员深入贫困村、贫困户开展科技下乡、精准扶贫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及技能培训,建立贫困村优质农产品的推广、销售电商绿色通道,拓宽农产品销售市场。 为确保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落到实处,充分发挥科技特派员队伍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引擎带动作用,有效推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该县现已成立科技特派员工作联席会议,统筹部署年度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科技局,负责联络协调督促落实;各乡镇(街道)依托“三农”服务中心设立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开展工作,形成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组织体系和长效机制。《办法》还提出强化监督管理,科技特派员每年应保证有三分之一以上的时间在派驻单位工作;强化考核评价,完善科技特派员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县科技特派员工作联席会议组织考核并将结果交由县政府督查室、县效能办予以通报,对考核评价好的单位予以表扬,考核评价差的单位,由县政府分管领导对单位分管领导进行约谈,提出期限整改要求;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实行责任追究。此外,对科技特派员的年度考核方案,应征求人社部门意见,考核优秀指标不占原单位指标,按应考核人数不超过20%比例单独核定;科技特派员工作纳入派出单位的绩效考评内容,年度考核等次为不合格的科技特派员,不得推荐参与各类评优评先活动,由派出单位予以召回,人事管理部门要根据职称管理办法对其进行专业技术职称层级降级等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