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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落实积极财政政策
大力支持市场主体发展
【发布日期:2019-01-03】 【来源:本站】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卓志洪)记者昨日从市财政部门了解到,自去年以来,我市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大力支持市场主体发展。
  对“个转企”(个体工商户向现代企业转型升级)的企业在过渡期内纳税新增部分,给予市、区留成部分100%补助,所需资金由市、区各自承担;对经市统计部门认定的“下转上”(规下、限下企业转为规上、限上企业,连续两年给予每年6万元的奖励。
  此外,对“个转企”后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按照我市有关政策规定,凡符合合作银行续贷条件但因足额还贷出现暂时困难的,纳入我市过桥转贷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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