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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举报毒品违法犯罪行为奖励办法
【发布日期:2019-01-09】 【来源:本站】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卓志洪)据悉,我市于日前出台了举报毒品违法犯罪行为奖励办法。
  《办法》明确举报人指除公、检、法部门执法人员等几类人员以外的,向公安机关举报毒品违法犯罪行为的个人、法人或组织。举报人可通过来访、电话、短信、信函以及电子邮件、微信、QQ、微博等有效方式进行举报,鼓励实名举报。对举报吸毒人员、举报毒品违法犯罪线索(公安机关破获案件的)及举报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和走私制毒物品等情形,按照奖励标准给予500元至30万元不等的奖励;举报悬赏通缉的重大毒品犯罪嫌疑人线索的,按照悬赏数额进行奖励。
  奖励金按标准一次性发放给举报人,举报奖励资金由市级财政保障,列入各级公安局部门预算,接受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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