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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屿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一恶势力犯罪集团6名成员
【发布日期:2019-01-24】 【来源:本站】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通讯员 林俊彬 林婧)近日,秀屿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非法采矿罪批准逮捕一恶势力犯罪集团刘某辉、郭某年等6名成员。
  经审查认定,2018年5月至2018年11月,犯罪嫌疑人刘某辉组织、拉拢犯罪嫌疑人陈某钦、郭某年、刘某明、黄某富、林某民、刘某某(在逃)、郭某兴(在逃)等人,形成以刘某辉为首的团伙,对南日镇鸡屿西北海域进行圈围,以持械驱赶、言语驱赶、威胁驱赶、登船驱赶等方式控制该海域,称霸一方,并通过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手段,来获取巨大经济利益,扰乱了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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