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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公布2019年立法工作安排  未提及房地产税
【发布日期:2019-03-21】 【来源:每财】 【阅读:次】【作者:】
  3月20日,财政部条法司公布2019年立法工作安排,《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立法安排中未提及备受关注的房地产税。
  两会期间,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乌日图表示,房地产税法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和财政部组织起草,目前相关部门正在完善法律草案,重大问题的论证等方面的工作,待条件成熟时,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
  3月15日,《政府工作报告》起草组成员、国务院研究室副主任郭玮表示,稳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主要由全国人大负责。在这个过程中,需要做大量的前期研究,包括对过去一些地方进行的房地产税试点,要进行认真分析总结。从国务院方面,还要进行大量调研,为立法做好基础性工作。这方面的一些工作,有关部门已经在有条不紊推进。
  在财政部公布的立法工作安排中,力争年内完成增值税法、消费税法、印花税法、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土地增值税法、关税法、彩票管理条例(修订)的部内起草工作,及时上报国务院;力争年内修订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等部门规章。


 2019年财政部立法工作安排


  2019年财政部立法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为目标,增强财政立法的系统性、及时性和有效性,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不断完善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财政法律制度体系。
  一、力争年内完成增值税法、消费税法、印花税法、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土地增值税法、关税法、彩票管理条例(修订)的部内起草工作,及时上报国务院;力争年内修订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等部门规章。
  二、积极开展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修订以及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条例、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条例的制定工作,适时上报国务院;开展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适时发布实施。
  三、对政府采购法(修订)、国家金库条例(修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企业财务通则(修订)、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进行立法研究,争取尽早形成立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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