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错了沙发想拿回却遭到收货方的拒绝,情急之下,将需要更换的沙发搬放在收货方的家门口,影响了居民出行,并因此引起了纠纷。无奈之下,收货方只好报警求助。所幸在凤凰山派出所巡防组处警民警的调解下,双方顺利达成和解。 据了解,5月26日上午9时许,凤凰山派出所接到一辖区居民郑先生报警称有起纠纷。接警后,凤凰山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了解情况。 原来,5月初,郑先生在城厢区万达广场一家居店内购买了一款在店内陈设的旧沙发,因“五一”店内活动,该款沙发经五折折扣后价格15000余元。因沙发是旧款,店家在清洗后并由物流公司配送上门。5月24日,店家在盘查时,发现原先配送给郑先生的沙发是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新沙发,并非其购买的旧沙发,给其经营造成了较大损失。于是,立即联系物流公司,让其将旧沙发重新送至郑先生家中进行调换。此时,已经距离发货长达半个月之久。 当日上午,因店家数次与顾客郑先生协调无果情况下,直接让物流公司将旧沙发搬至郑先生家门口,要求换货。但郑先生以“店家当时承诺的一旦购买,不换不退的理念”,及同一型号看不出新旧的差异,店家想换就换,有店大欺客之嫌拒绝更换。堆放在家门口的沙发影响了周边的居民,双方僵持不下,郑先生方才报警求助。 本着化解矛盾纠纷,共建和谐社会的目的,凤凰山派出所处警民警与双方促膝长谈,从道德、法律等多个角度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积极协调双方的纠纷。最终,在民警的协调下,店家为自己的失误道谢,顾客郑先生因坚持留下全新沙发而积极补付1500元货款给店家,双方达成和解。 柯益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