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6月1日电 记者从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了解到,为进一步规范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及租后管理,维护租赁当事人合法权益,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起草了《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在充分听取有关单位和专家建议后,于近日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是在结合北京市住房保障现行工作实际基础上,对原《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试行)》予以调整、补充和完善形成的。合同分为基础版和社会单位版两个版本,基础版主要适用于面向备案家庭分配的情形,社会单位版主要适用于面向人才分配和社会单位集体租赁的情形。 相比原试行合同,本次征求意见的合同示范文本增加了合同说明、合规使用公租房特别提示等内容,进一步细化和规范了租赁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合同续租、合同解除、房屋腾退及违约责任等条款,简化了合同附件。社会单位版合同还进一步增加承租人单位为合同丙方,增补承租人单位协助管理义务及违约责任等条款,明确了承租人单位管理责任,确保公共租赁住房资源公平善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