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夏季道路交通管理,严防涉校车辆交通事故发生,确保广大中小学生出行安全,近日,盖尾派出所组织召开校车安全管理座谈会。 会上,副所长蔡智力通报近期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叮嘱学校安全责任人时刻敲响思想警钟,提高安全意识。并结合《校车管理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今年幼儿园校车管理工作提出要求:未办理校车使用许可证的车辆不得再接送幼儿,如违反规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理;已办理校车使用许可证的车辆,在运行过程中,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确保幼儿上下学期间的交通安全;根据《校车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校车驾驶人必须要取的校车驾驶资格才能驾驶准驾车型相符的幼儿园校车,违反规定的将按照相关法律从严从重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