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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被处罚
【发布日期:2019-06-26】 【来源:本站】 【阅读:次】【作者:】
  城厢公安分局为扎实辖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5月份以来辖区各派出所积极开展以二维码门牌为基础信息的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工作,以治安复杂的流动人口聚集区域为重点开展流动人口出租房屋清查工作。
  在清查过程中,一方面核实房东有无按照法律规定登记承租人的信息,一方面指导房主通过福建治安便民微信公众号对出租房屋进行自主申报并自主登记或流出暂住人员,形成出租房屋管理人自主申报的长效机制。
  期间,龙桥派出所在学园中街查处一处房东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凤凰山派出所在文献西路、南门路等区域查处四处房屋管理人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华亭派出所在霞皋村、山牌村查处两处房屋管理人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以上被查处的房屋管理人均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房屋管理人治安处罚200元。
  陈翠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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