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李金春 陈尾妹 郑兰彬) 在超市购物,贪图小便宜,趁着人多眼杂伸出了“第三只手”,仙游的陈女士先后六次盗窃超市内的物品,近日,被仙游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批准逮捕。 据了解,今年2月8日晚,春节的喜庆气氛还浓,陈某独自前往仙游城区某大型超市,在干货区挑选了几只大目鱼干用袋子装好后,见四下无人关注,将目鱼干藏在身上用衣服遮住。又在超市内逛一会儿,挑选一些打折物品,便拿着这些打折物品到柜台付款后,若无其事地离开了超市。尝到“甜头”后,陈某便隔三岔五以同样的方式进入该超市盗窃,先后作案六次,盗窃超市商品价值近千元。 2月18日晚,陈某再次进入超市故技重施,先是在超市内的肉摊上称了两大袋猪肉后又到蔬菜区买了一袋菠菜,接着把两袋已经称过的猪肉放在肚子处用衣服遮住,就去超市的收银台处付了菠菜的钱。在其快要离开超市时被超市员工拦住,并报警,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将陈某抓获。到案后,陈某对多次盗窃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