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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朋友也喝了酒,还将车交给他驾驶
车主和朋友双双被刑拘
【发布日期:2019-08-06】 【来源:本站】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李金春 陈燕锦) 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仙游西苑一男子自己喝了酒,而且明知自己的朋友也喝了酒,还将车交给朋友驾驶,结果因为将车交给醉酒的人开车同样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最终车主因朋友醉驾而和朋友双双入刑。
  据悉,家住仙游鲤城的林某力,今年28岁。7月29日晚,林某力在家喝了几瓶酒,之后与朋友纪某忠再到仙游鲤南某酒吧喝酒。散席时,纪某忠认为林某力酒喝的少,而大专毕业的纪某忠知道自己酒后不能开车,于是就将车钥匙塞给林某力,并说林某力酒喝得少,就让他开车。而林某力明知酒后不开车的禁令,却抱着侥幸心理,又认为自己清醒,于是就醉酒状态驾驶闽BMR575小型轿车载着纪某忠就上路,行经鲤南镇振兴街路段,与张某驾驶的闽BRP922号小型轿车发生刮擦,造成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
  发生事故后,张某要求双方协调赔偿事宜,结果双方没有谈成,张某于是报警处理。交警赶到现场处理时,发现司机林某力全身酒味,经检测,林某力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48.05mg/100mg,涉嫌危险驾驶罪。而作为闽BMR575号小型轿车的车主纪某忠,在明知林某力大量饮酒的情况下,仍然将轿车交付给林某力驾驶,并随车同行,纪某忠的行为构成了危险驾驶罪的共犯。7月30日,犯罪嫌疑人林某力、纪某忠被仙游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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