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社会
擅自拆除门牌 灵川一房主受处罚
【发布日期:2019-08-28】 【来源:本站】 【阅读:次】【作者:】
  为加大标准地址二维码管理工作,8月27日上午,灵川派出所组织警力到各街巷直传二维码门牌应用时,发现位于何寨南街一处房屋的二维码门牌被私自拆除。
  经调查,该房主何某于2019年7月份因投放店面广告觉得一维码门牌影响美观就私自将其拆除,至今未再安装。目前,灵川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福建省地名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其处以相应处罚。
  下一步,灵川派出所将维续加大查处力度,对擅自破坏、损毁、拆卸和丢弃二维码门牌等行为坚决打击绝不姑息。梁艳
【关闭窗口】【打印本页】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主管:中共莆田市委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南街85号 邮编:351100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联系电话:0594-2523059 传真:0594-2514907 投稿信箱:ptwb669@163.com 法律顾问:福建典冠律师事务所余元庭律师
全省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举报电话0591—87558447
闽ICP备14011754号(浏览网站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调为1024*768)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