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李金春 林碧草) 刚领小车驾证不到一个月,一青年女子就感觉自己长本事了,不把安全当回事,抱着侥幸心理酒后驾车。9月1日,龙华派出所在开展酒醉驾专项整治时,查处一起实习期间酒后驾驶二轮电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9月1日晚9时许,龙华派出所在辖区设卡开展酒醉驾专项整治时,发现一驾驶二轮电动车的女子满脸通红神色紧张,便立即上前检查,经现场酒精呼气检测,其酒精含量显示75mg/100ml,达酒驾标准。在对该女子进行身份信息核查时,发现该女子名为林某贞,鲤南人,今年8月份刚考取了C1驾驶证,属于实习期间饮酒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涉嫌酒后驾驶及准驾不符的林某贞记24分,并处罚款1300元,因林某贞小车驾驶证实习期期间计满12分,依法注销其驾驶证。这刚领到手不满一个月的驾驶证,却因酒后驾驶行为,需要从科目一重新开始考取,林某贞追悔莫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