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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9月1日起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可以上牌了
【发布日期:2019-09-04】 【来源:本站】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许秋洪)  《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以下简称“新国标”)已于今年4月15日起正式实施,我市于近日发布了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实施工作的通告,市公安交警部门决定从2019年9月1日始,为群众办理新国标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符合办理登记上牌标准的电动自行车都可以到交警部门车辆管理所办理登记上牌手续。
  近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和市公安局发布了关于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实施工作的通告,吹响了我市新国标电动自行车上牌工作的号角。市公安交警部门决定从9月1日始,为群众办理新国标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符合办理登记上牌标准的电动自行车都可以到交警部门车辆管理所办理登记上牌手续。“带牌销售”的商家一般都会代办上牌服务。今后,群众办理电动自行车变更、过户等业务也需到公安交警车管所办理。 2019年4月15日起,我市所有不符合新国标、未获CCC认证的车型目录全部作废。在用的符合旧国标已注册登记领取牌证的合标电动自行车,不再重复登记,可正常上路行驶。
  据了解,车辆所有人办理登记上牌除了所提供的车辆要符合电动自行车“新国标”,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电动自行车所有人的身份证原件(单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非本地居民须同时提供身份证和本地居住证原件);电动自行车销售发票等来历证明(购车正式增值税发票);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电动自行车CCC认证证书;属于委托代理人(或本单位工作人员)代理的,车主应填写《非机动车业务委托书》,代理人(或被委托人)还应提交身份证明原件。
  据介绍,电动自行车是指以车载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脚踏骑行能力,能实现电助或电驱动功能的两轮自行车。合标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目前驾驶非机动车不需要考取驾驶证、购买保险和车辆购置税,但是必须登记上牌。根据2019年4月15日实施的电动自行车“新国标”规定,主要指标为:具有脚踏骑行能力;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装配完整的整车质量(含蓄电池)不超过55kg;蓄电池标称电压不超过48V;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不超过400W等。
  据警方介绍,消费者购买使用的电动自行车除了应符合“新国标”外,还应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它是我国政府为保护消费者人身安全和国家安全、加强产品质量管理、依照法律法规实施的一种产品合格评定制度。如何购买到放心的电动自行车?最简单的方法是消费者可以通过检查产品是否标注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标志并通过查验是否符合具有脚踏骑行能力、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整车质量(含电池)不超过55kg、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不超过400W、蓄电池标称电压不超过48V等“新国标”要求来进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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