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审死刑!浙大女生遇害案宣判
【发布日期:2019-11-13】 【来源:本站】 【阅读:次】【作者:】
被告人熊志城
引发社会关注的“浙大女生被害案”,11日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不公开开庭审理,下午两点半公开宣判。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从受害方代理律师柳斌处获悉,二审判决驳回被告上诉,维持原判,对被告人熊志城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二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害女生父母没有参加上午的不公开开庭审理,参加了下午的宣判。
据了解,2019年7月26日,杭州市中院一审判决后,被告人熊志城觉得量刑过重不服判决并提出上诉,要求二次精神鉴定。柳斌律师告诉紫牛新闻记者,二次精神鉴定的要求没有被法院批准。被害女生谭小敏的父亲告诉紫牛新闻记者:“接受二审宣判结果。二审中对方提出二次精神鉴定,是对我们的二次伤害,下一步将要求景区进行过错责任的赔偿。”
案件回顾:
花季女生景区失联 两天后发现被杀害
从案发到最终宣判,已经过去了近一年的时间。这一年来的每天都是对谭小敏(化名)父母的煎熬,他们至今也无法相信,女儿被一个素不相识的人残忍杀害。
小敏1995年出生于杭州市淳安县,是家中独女,父母在淳安经营船务生意。事发前,小敏是浙江大学2013级本科生,刚从英国留学回国不久。
2018年11月13日,她在杭州西湖景区莲花峰游玩时与同学和家人失联,下落不明。11月15日,小敏的家人向警方报警。接警后,景区公安分局开展调查,并组织灵隐管理处、景区消防大队、护村队等社会力量共百余人开展搜寻。
16日凌晨,杭州市公安局西湖风景名胜区分局发布警情通报,小敏遗体在莲花峰山顶悬崖落坡下被发现。11月17日,警方发布续报:经现场勘查和法医鉴定,小敏系他杀。17日下午3点50分许,在桂林警方的配合下,犯罪嫌疑人熊某(男,24岁,广西人)在广西桂林市全州县被抓获。11月28日,杭州市人民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和强制猥亵罪对犯罪嫌疑人熊某提起公诉。
动机调查:
凶手欠债厌世想拉人“陪死”
2019年7月9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未公开审理了本案。7月26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熊志城故意杀人、强制猥亵一案,对被告人熊志城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二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那么,熊志城为什么要杀害一个素不相识的花季女生呢?据了解,案发前,被告人熊志城参与网络赌博从而欠下大额债务,因无力偿还感到生活无望,进而产生厌世情绪。2018年11月上旬,熊志城窜至杭州市,并连续多日至西湖风景名胜区莲花峰景区,欲在自杀前杀人垫背,寻找作案对象,天黑后方离开。同月13日,熊志城进入莲花峰景区,在莲花峰山顶附近遇见独自游玩的被害人谭小敏,即持随身携带的尖刀连续捅刺谭小敏胸腹部数刀,并将谭小敏推下附近的陡坡。后熊志城爬至陡坡下,对谭小敏进行猥亵,并不顾谭小敏的哀求,持尖刀切割谭小敏颈部等部位数刀,致谭小敏死亡。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熊志城残忍杀害被害人,作案动机极其卑劣,手段极其凶残,后果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应予严惩,遂作出上述判决。
案件细节:
女孩手机曾被游客拿走“刷机”
据报道,警方调取监控发现,谭小敏失联前独自在杭州灵隐景区,但其手机最后的定位却在江苏南通市。谭小敏的父亲认为,这个定位误导了警方和搜救人员。2018年11月15日,也就是小敏失联的两天后,她的母亲接到了一个来自南通的电话,对方表示自己和朋友13日也在杭州游玩,下午在西湖莲花峰景区莲花亭附近捡到了谭小敏的手机。
谭小敏的父亲谭先生向紫牛新闻记者证实了此事。他表示,两名游客拿到谭小敏的手机后没有及时交给景区或者辖区派出所,而是将手机擅自带回南通,并取出手机卡“刷机”,这种做法不仅误导了警方,也耽误了女儿的救援时间,让谭小敏的家人气愤不已。尽管事后两名游客主动联系,但距离案发已经过去两天,早已于事无补。
被害方律师: 被告要求做二次精神鉴定,被法庭驳回
11月11日上午,“浙大女生被害案”二审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不公开开庭审理,下午两点半公开宣判。被告人熊志城及其委托的二审辩护人、被害人近亲属委托的诉讼代理人出庭参加诉讼。
记者通过受害方代理律师柳斌了解到,案件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公开宣判时,被告人和被害人亲属、部分群众参加了旁听。
2019年7月26日,杭州市中院一审判决后,被告人熊志城觉得量刑过重不服判决并上诉至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柳斌律师告诉紫牛新闻记者,被告熊志城此前做过精神鉴定,结果为无精神障碍,是正常行为能力人。二审庭审中,熊志城对原来事实中的一部分进行了翻供,并要求做二次精神鉴定,但均被法庭驳回。
柳斌表示,熊志城无论在一审还是二审现场,均未对受害者家属表示道歉。小敏的父母对此非常气愤,多次称凶手毫无人性。
二审庭审:
被告翻供、避重就轻,毫无悔罪之意
在11日上午的二审庭审中,熊志城辩护律师以“熊志城负赌债,作案时精神状态存疑;受教育程度低,受封建迷信思想影响,产生‘找年轻女性陪葬’的念头,系初犯;认罪悔罪态度好;对一人一次进行猥亵,强制猥亵判量刑过重等”等为由,希望法院轻判,并重新对其进行刑事责任能力鉴定。
出庭的检察员认为,已经明确无误查清证实,被告人熊志城故意杀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根据日常生活经验法则,被告人熊志城作案前、作案时及作案后的一系列行为表现和杭州安康司法鉴定所法医精神病鉴定意见,证明被告人熊志城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被告人熊志城故意以非法手段剥夺他人生命,主观恶性极深,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犯罪后果极其严重,人身危险性极大,且在法庭上避重就轻,认罪态度差,没有真诚认罪悔罪,符合我国刑法第48条规定的死刑罪行极其严重的标准,一审依法判处其死刑,罚当其罪。被告人的上诉理由及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均不能成立,建议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审判长下午在宣判时表示,从熊志城家属、朋友等处确认,其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本人平时无精神异常情况。对强制猥亵的量刑问题,审判长表示,熊志城不顾已负重伤、无反抗能力的被害人的哀求,对其进行强制猥亵,行为极其卑劣,一审量刑并无不妥。此外,熊志城在光天化日之下,在着名景区内针对不特定对象实施犯罪,多刀直刺胸腔,行为特别恶劣。同时,熊志城在警方侦查中有4次拒不认罪,在庭审中还翻供、避重就轻,毫无悔罪之意。
被害女生父亲:
景区有安全漏洞,下面将追责景区
谭小敏父亲告诉紫牛新闻记者:“接受二审宣判结果。二审中对方提出二次精神鉴定,是对我们二次伤害。法庭上见到凶手时,法警一直按着我们。我老婆心痛伤心无法承受,因高血压到急诊室里抢救,我现在也在医院里。”
谭小敏父亲表示,现在刑事部分已经宣判完毕。民事赔偿部分,要求灵隐景区管理处给一个交代,“我们找过景区管委会,被拒之门外。我们认为他们作为一个收费的封闭景区,间接地为凶手提供了作案场所。”凶手来杭州还去过其他两个地方,但是在案发地点,他转悠了三天,把地形地貌都摸得很熟了。该地相对游客少,关键是没有任何监控设备,没有一个工作人员。案发时有两个游客隐隐约约发现有人作案杀人,下山跟保安说了,但保安毫无反应。
目前,柳斌律师已经将民事诉讼的材料递交至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要求景区进行过错责任的赔偿,具体赔偿的金额暂时不便透露。
据《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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