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钟讯)近日,教育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印发《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军事训练教学大纲》,该大纲8月1日起施行。 《大纲》说,组织学生军事训练是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必须开展的教育活动。高中阶段学生军事训练教学时间为7至14天,总计不得少于7天共56课时。高中阶段学生军事训练教学包括基本军事知识和基本军事技能两部分,其中—— 基本军事知识包含人民军队、现代国防、军兵种知识、现地教学; 基本军事技能包含队列动作、轻武器射击、投弹、战术动作、格斗基础与军事体育、卫生与救护、识图用图。其中,基本军事知识共24课时,必训12课时、选训12课时;基本军事技能共88课时,必训44课时、选训44课时。 基本军事知识考试由学校组织实施,成绩分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个等级。基本军事技能考核由学校军事教师会同承训教官共同组织实施,成绩分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个等级。考核成绩评定结果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作为兵役登记的重要参考内容。 值得注意的是,心肺复苏被列入基本军事技能中卫生与救护科目教学内容,为必训内容。 根据规定,基本军事知识授课教师由学校采取专兼职办法配备,基本军事技能组训教官由现役部队、预备役部队、民兵骨干出任,学校可以聘请退役军人参与学生军事训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