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财经
投保不“实说”,理赔难“着落”
【发布日期:2025-09-08】 【来源:本站】 【阅读:次】【作者:方晓斌】

案例背景

2024年1月,客户李某基于对自身健康保障的慎重考虑,为自己投保了一份保额达15万元的重疾险。整个投保流程里,健康状况告知环节不容小觑,它关乎着保险合同的公平性与有效性。当被问到自身健康状况时,李某斩钉截铁地表示自己身体无恙,既没有任何健康异常,也不存在过往病史。

仅一年后的2025年1月,命运的转折却突如其来,李某被确诊为甲状腺癌。随后,李某便向保险公司提交了理赔申请。

保险公司在接到理赔申请的第一时间,迅速启动调查程序。随着调查的深入,令人震惊的真相逐渐浮出水面:原来李某在投保前3天,就已经在医院检查出甲状腺结节4b类,这是一个与甲状腺癌关联密切的重要健康隐患,但李某在投保时对这一关键健康问题却只字不提,好似从未发生过一般。

案例分析

李某典型带病投保,隐瞒体检异常,严重干扰保险公司评估承保风险。保险公司依据投保人健康信息判断事故概率,以此决定是否承保及费率。李某隐瞒身体状况,让保险公司无法准确评估,违背保险最大诚信原则。

风险提示

1.未如实告知风险:在保险领域,若消费者投保前未如实告知相关信息,可能引发承保与理赔纠纷,损害自身合法权益。

2.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后果风险:如实告知是法律规定的强制性义务,消费者若不履行该义务,将无法筑牢保险保障根基,在遭遇风险时可能无法顺利理赔,导致保险无法发挥应有的保障作用,自身利益难以得到守护。 

 


【关闭窗口】【打印本页】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主管:中共莆田市委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南街85号 邮编:351100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联系电话:0594-2523059 传真:0594-2514907 投稿信箱:ptwb669@163.com 法律顾问:福建典冠律师事务所余元庭律师
全省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举报电话0591—87558447
闽ICP备14011754号(浏览网站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调为1024*768)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