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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察副队长受贿获刑6年半
【发布日期:2011-12-13】 【来源:】 【阅读:次】【作者:朱志伟 林金华】
晚报讯 秀屿国土资源分局监察大队副队长方某某因涉嫌受贿罪被秀屿区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并提起公诉。近日秀屿区人民法院已经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
  在法院审理过程中,被告人方某某对其犯罪事实矢口否认,公诉人针对被告人方某某的辩解提出的证据形成了牢不可破的证据链,推翻了被告人方某某的所有辩解。最终秀屿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方某某作出有期徒刑6年6个月的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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