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后驾车到派出所报案因酒驾当场被警方处罚
【发布日期:2016-05-10】 【来源:】 【阅读:次】【作者:秋洪 余丰】
5月5日晚,一名男子酒后驾驶轻便二轮摩托车载报案人到东浦派出所报警,被派出所民警当场处罚。当晚,另一男子酒后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路过派出所看到其朋友在派出所报案前去打招呼,一并被民警抓个正着。 当晚22点30分许,男子郑某骑轻便二轮摩托车载报案人到东埔派出所值班室报警。值班民警闻到一股酒味,怀疑该驾驶人酒后驾驶。民警处理好报案人情况(后经调查是误报)的同时也对郑某进行酒精测试。经酒精呼气测试仪吹气检测,其酒精含量为79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现郑某已被依法作暂扣驾驶证、扣12分的处罚。 当晚23时30分许,另一男子郑某某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经过东埔派出所门口看到朋友正在派出所报警便前往打招呼。值班民警见其满脸通红,浑身酒气,便立即对其进行酒精测试。经酒精测试仪吹气检测,郑某某酒精含量为148ml/100ml,已达到醉酒驾驶标准,于是带其到医院抽血做进一步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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