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热线
就餐后呕吐腹泻住院 顾客向酒店索赔
【发布日期:2012-02-07】 【来源:】 【阅读:次】【作者:小路】
1月21日上午,本报新闻热线接到陈先生反映:1月18日晚上他在一酒店就餐,回家后呕吐腹泻。医生检查说他是因为食物引起的急性肠胃炎。为此,陈先生要求酒店赔偿,然而不能如愿。
  1月18日晚上,陈先生和同事、客户等13人来到涵江一家酒店就餐。“在来到酒店前我们已经订了包厢,而且是包餐的,一桌1500元,不含酒水。”陈先生说,包餐的菜除了海鲜外,还有一些凉菜。当晚9时许他们用完餐离开酒店。1月19日凌晨,陈先生就感觉身体不适。先是腹泻,再伴随呕吐,全身没有力气。“当日凌晨4点多我实在撑不下去了,就自己打了120急救电话,随后我被送往涵江医院急救,医生诊断我的病症为食物引起的肠胃炎。当天晚上离开酒店后,我也没吃别的东西。”陈先生说,因此他怀疑应该是在酒店就餐时吃了有问题的食物才导致自己呕吐腹泻。
  据陈先生介绍,1月19日上午9点后,他住进涵江医院病房继续输液治疗。无独有偶,1月18日晚上和他一起在包厢内同桌就餐的两名客户当日上午也来到医院,其称在离开酒店后,她们也感到腹部不舒服,其中一个前后吐了10多次,因此也来到医院就诊。“在住院后,我与酒店联系,他们也派人来到医院,并表示愿意承担我住院期间的1800元医疗费,可我家人知道我住院后特地从外地赶来,于是我提出误工、精神损失费等赔偿时,酒店就不愿意了。”陈先生告诉记者,他是闽南人,因急着回家过年,便在1月21日上午办了出院手续。“现在酒店反悔了,连医疗费也不给赔偿了。酒店表示他们的食物没有问题,反而说是我身体的原因。”陈先生认为,自己的身体自己有数,以前吃海鲜、凉菜没有发生这样的症状。更何况在酒店用餐后,他的两名客户也出现了腹泻。“医院检查报告上写明诊断结果为急性肠胃炎,而且致病菌等报告上也写了,酒店不愿向我道歉,也不愿赔偿。这样处理太不合理了。”
  接到陈先生反映的情况后,记者和该酒店一副总取得联系。对方表示,1月18日晚9时许,陈先生他们买单后离开酒店。“13个人一起用餐就他一个人发生这样的情况,是因为酒水引起的,还是因为菜引起的,我们还得继续调查。”同时,该副总还说,“是他一个人在说有另外两个人也出现这样的情况,我们也不清楚。而且我们也没有说要赔偿他1800元医疗费。因为不是酒店的问题,我们是不做赔偿处理的。如果客户对我们这样的说法不满意,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
【关闭窗口】【打印本页】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主管:中共莆田市委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南街85号 邮编:351100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联系电话:0594-2523059 传真:0594-2514907 投稿信箱:ptwb669@163.com 法律顾问:福建典冠律师事务所余元庭律师
全省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举报电话0591—87558447
闽ICP备14011754号(浏览网站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调为1024*768)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