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车行定购1.6排量的轿车,并交付定金约定两个月后取车,可取车时车行所给的是1.4排量的轿车。如此销售“减排”车,令消费者不可原谅,消费者随后向车行交涉要求给个说法,但遭到拒绝,最后消费者只好走上投诉维权之路。昨日本报新闻热线接到仙游阮先生的上述反映,记者前往采访时,得知车行愿意给予调解,在记者的帮助下,车行与消费者成功进行调解处理。 1月14日,家住仙游城关的阮先生走进本报仙游办事处,向记者反映自己遭遇购车的烦心事。原来阮先生是2011年12月1日在仙游某车行订购了一部“标致”的1.6排量的三厢轿车,当时他到车行询问的1.6排量的三厢轿车有两种,一种是“驭乐”的款式,另一种车是“品乐”的款式,两部车价格相差不多,于是他就当场交付了1000元定金,要求订购1.6排量手动的“品乐”款的标致车,双方约定在手续办理后两个月内交车。前几天,阮先生到车行取车时,粗心的阮先生也没有认真查看,就将车驾驶到交警部门办理新车上牌业务,直到上牌后的第三天,他的一位亲人查看了轿车的行驶证,这才发现自己所定购的1.6排量的轿车变成了1.4排量的。阮先生说,1.4排量轿车比1.6排量轿车相差2万多元,车行以1.4排量当1.6排量车售卖,这明显是坑害消费者行为,于是就向车行提出交涉,要求退款退车,但遭到车行的拒绝。 对于阮先生反映买车时,车行所给的“减排”车一事,记者走访了车行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介绍,阮先生定购车时,向车行反映要购买7万多元的轿车,而7万多元的轿车就是1.4排量轿车,而且车行当时还带阮先生看了停放在车行展厅的现车,当时现车就是1.4排量的,也就是现在阮先生取走的那部轿车,所以阮先生在车行定购轿车到取车,每一个环节都很阳光透明,他们也积极与阮先生沟通,所以车行在推销车辆时没有存在将1.4排量的轿车按1.6排量售卖的行为。而阮先生认为,因自己刚领取到驾证不久,对轿车的相关知识较缺乏,所以车行交车时,他也没有认真核查,以致不知被车行耍了,他要求将轿车退回车行,并愿意补足差价更换1.6排量轿车,但遭车行拒绝。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双方愿意进行调解处理,随后在记者的努力调解下,最后双方作出让步,阮先生同意购买1.4排量的轿车,而车行按最优价的价格售给阮先生,再给予2000元的经济补偿,并赠送一副车垫给阮先生。就这样,一场消费纠纷圆满得到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