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随手拍”升级了举报交通违法行为增加到12类
【发布日期:2017-05-17】 【来源:】 【阅读:次】【作者:许秋洪 林少甫】
自从5月5日,莆田交警开展“全民随手拍·晒交通陋习”活动,在全社会范围内引起广泛关注,激发了许多市民参与交通管理监督的热情。 这段时间,市交警支队接到许多热心市民的热线电话,对这次活动提出许多很不错的建议。不少市民认为,既然是“全民随手拍”,就应该面向广大市民,门槛不能设的太高:比如交通违法和陋习是多种多样的,不应只局限在原先的3类违法行为;而且如果没有被举报,还不能参与随手拍。他们觉得,对违法类型和参与对象的限制,会影响到市民的参与热情和监督的力度。 为此,本着鼓励广大市民积极、自愿参与“随手拍”活动,营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期间文明交通的氛围,市交警支队决定对“全民随手拍”活动进行再升级。 警方决定在原来可举报的“车窗抛物、不礼让斑马线、电摩不靠右”3类违法基础上,再增加9类日常常见的交通违法类型或陋习,这9类分别是1.加塞抢行、逆行、不按道行驶、违法变道、违法超车;2.机动车、行人闯红灯;3.不系安全带的;4.机动车违法占用非机动车道或者人行道行驶;5.非机动车违法占用机动车道行驶;6.驾驶客运车辆、校车、二轮摩托车超员的,驾驶三轮汽车、低速货车、三轮摩托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的;驾乘二轮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的;7.行人横过机动车道低头看手机,驾驶车辆时接打手持电话的;8.行人翻越护栏的;9.其他与交通违法行为、不文明交通陋习。现在,市民在路面上遇到这12类违法行为均可以拿起手机拍照或通过行车记录仪,向交警提供举报素材。另一方面,参与的对象也不再局限于被举报的交通参与者,全民都可以参与。 据悉,由于面向全体市民的活动,所以原先“以三抵一”的奖励方式不再适用,为此将通过物质奖励的方式鼓励大家积极参与。广大市民可以继续通过“莆田行”随手拍模块提供违法素材,也可以通过“莆田交警微发布”以及各县区的交警微发布关注活动并参与举报。警方将对大家提供的违法素材进行筛选核实,符合条件的照片、视频将予以价值30元的礼品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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